文章编辑:易商房产网发布时间:2021-10-10 11:11:53文章关键词:装修,法官,合同,承办文章阅读数:
装饰装修合同引发纠纷
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
僵持不下、剑拔弩张
是原告装修确有质量问题
还是被告无理取闹
法官又将如何处理
近日
淄博高新区法院成功调解
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
该案的顺利解决
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肯定
基本案情
2020年7月,王某与高某签订装饰装修合同,由王某负责高某新房室内的部分装饰装修项目。装修完毕,王某申请高某验房,但高某以装修有瑕疵为由拒绝进行验收,并拒绝支付剩余装修款,遂王某诉至淄博高新区法院。本就因新房装修质量问题而恼火的高某在收到传票后,以新房装修存在严重施工质量问题和材料质量问题,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由提起反诉。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联系被告高某了解情况。沟通中,高某愤愤地说:“法官,未支付装修款是有原因的,部分工程未干完,这板材、瓷砖质量都存在问题。”高某一气之下拒不付款。摸清案件情况后,承办法官认为该案案情简单,但双方当事人矛盾较深,如果仅仅只是一判了之不易化解矛盾,反而会让当事人陷入冗长的法律程序,增加双方当事人讼累,承办法官便决定一边组织劝说调解,一边前往高某新房一探究竟。
在高某的新房内,承办法官仔细勘查房屋装修情况,耐心倾听当事人在装修中发现的问题。经过将近两个小时的现场勘查和实地了解,法官对房屋情况有了更加整体的了解,并就地组织进行调解。承办法官着重从法、理、情三个层面疏导矛盾,缓和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希望双方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从大局出发尽快解决纠纷,双方均同意会慎重考虑。
后来,承办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分析各自在合同履行中应尽的义务,并解释相关法律法规,一方面告知王某由于装修材料质量确实存在问题,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同时也劝导高某要面对实际情况去解决问题,现阶段整改更加费时费力。经过承办法官多次耐心劝说,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高某同意支付部分装修款,王某也放弃了其他诉求。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
淄博高新区法院从事民事审判的法官们
结合自身承办案件的特点
贯穿“调解为先”的理念
切实为群众提供便捷的司法服务
积极将教育整顿工作
转化到为民服务工作中去
通过实实在在的工作
确保了教育整顿工作的扎实开展
法官支招
装饰装修合同经常因为合同订立和履行中的不严谨、不规范造成纠纷,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要理性签约,选择施工方前做好前期调查工作。
二要审慎、全面审核合同,逐条确认确保设计规范、装修材料、品牌等约定明确;后续变更事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
三要强化证据意识,妥善保管装修合同、设计变更协议、预算报价单、施工图纸、现场图片或视频等材料以便维权。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 | 房屋装修引争议 就地调解化干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