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编辑:易商楼盘网发布时间:2021-12-26 17:23:33文章关键词:签订认购书文章阅读数:
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初步确认。但是对于商品房认购书你知道有多少?研究不好商品房认购书,你就会很容易掉到陷阱里面去,下面认购书陷阱要注意看了。
陷阱第一步:花枝招展宣传
你一定听过这样台词:“一套啦”、“明天就要涨价了”、“小区超级完善”、“不是所有人都有购买资格”,听起来是不是很心动,简直恨不得马上行动?NONONO~如果你信了,那就已经迈开进入陷阱步伐了,一定要冷静、冷静再冷静,试想一下如果你是销售,是不是也会使出浑身解数做订单拿提成了呢?
陷阱第二步:模糊概念价格
如果认购书上会涉及到有关优惠或价格,不要使用“均价”,“优惠价”“折扣价”等,而要准确到单价具体数额,以免到时候说不清楚,只能让开放商牵着鼻子走。
陷阱第三步:让人心动诱饵
一般,为了进一步能让购房者签订认购书,销售人员往往会以“优惠价格”、“保留房号”等诱饵引诱购房者签订《商品房认购书》,但有时*终难以兑现,一句政策问题将所有承诺全部推翻,而购房者签订《商品房认购书》目恰恰在于销售人员这些“诱饵”。
为了防止口说无凭,建议买家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入《商品房认购书》,并明确约定一旦这些约定不能实现后果。
陷阱第四步:过于简单内容
你想要一个都不少?错了,是你想要一个都没有。如果开发商拟定认购书连*基本房屋信息都没有,那你就要注意了。比如楼盘地址,选购楼层、选购面积、交房日期,以及预售许可证等等。
一份合格认购书,这些信息是必定详细介绍。如果没有或是模棱两可,让购房者先签认购书,收取定金,后签预售合同,都是为了骗取定金。
陷阱第五步:实力牵制条款
前些年认购书中往往有这样条款:购房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签订合同,开发商所收定金不予退还。但不签合同原因有很多种,其中主要原因往往是在具体条款上达不成协议。
这种情况不能完全将过错就归结于购房人。但因为该条款存在,开发商往往以此威胁购房人。如果由于各种原因必须签订认购书话,应当避免该条款出现,以免不必要损失。
陷阱第六步:不对等权利
注意认购协议书中权利*对等性。合同中体现基本原则就是自愿平等,换个角度说,即各方当事人应当在认购协议中规定必要*,双方*都是围绕合同目实现而确立,任何一方*不能过多也不能过少。
目前多数认购书都是开发商提供格式合同,对购房者限制较多,而开发商基本不承担责任。为了避免一方责任倾斜,在签订协议时要注意加上限制开发商行为条款,尽量避免不对等权利*出现。
陷阱第七步:提前预缴费用
现在很多开发商为了刺激顾客购买,提高成交率,都会在购房者签订认购书时候,预缴部分费用,开发商称其为“认购金”。认购金不是法律规定必经过程,而是房地产交易领域一种习惯做法。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从其约定。”
所以一定要清楚“认购金”和“定金”区别,认购金不等同于定金,切勿被开发商混淆视听。